• 委員會

    Committee

  • 1. 立法代表

    核心工作:建立專業法、高等教育、代表音樂治療出席創造性藝術治療立法籌備小組的會議
    • 創造性藝術治療籌備會議代表三名,原代表成員(楊佩潔、吳佳慧、林宜穎) 經協會第九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開會決議推派(提案三);新任代表成員經協會第九屆第十一次理事暨第九次監事會議推派(提案三、附件三),預計於協會第九屆第十二次理事暨第十次監事會議正式任命。
    • 立法代表:陳綺慧、張乃文、鄭祺怡
    • 工作小組:林文宜、邱雯琪、林宜穎

    2. 立法諮詢小組

    核心工作:召集時機為立法相關議題之討論,如未來討論到scope of practice, code of ethics,以及考試的方法等。

    經協會第九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開會決議推派(提案三),並徵詢委員同意後任命。

     

    諮詢委員(按姓氏筆畫排列):

    吳佳慧、林歆敏、林宜穎、邱雯琪、翁宇蓉、張乃文、陳洛婷、陳雅琦、楊佩潔、劉士愷、劉又瑄、賴欣怡、賴彥伯、鄭祺怡、鄭愷雯

    3. 臺灣音樂治療學會籌備會

    核心工作:推動成立學會,經辦籌組學會相關事宜。

     

    籌備委員:吳佳慧(主任委員)、鄭祺怡、林宜穎

    執行秘書/聯絡人:陳婕瑀

    工作小組:楊佩潔、劉又瑄、張嘉凌、蘇孟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