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員會
Committee
1. 立法代表
核心工作:建立專業法、高等教育、代表音樂治療出席創造性藝術治療立法籌備小組的會議
- 創造性藝術治療籌備會議代表三名,原代表成員(楊佩潔、吳佳慧、林宜穎) 經協會第九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開會決議推派(提案三);新任代表成員經協會第九屆第十一次理事暨第九次監事會議推派(提案三、附件三),預計於協會第九屆第十二次理事暨第十次監事會議正式任命。
- 立法代表:陳綺慧、張乃文、鄭祺怡
- 工作小組:林文宜、邱雯琪、林宜穎
2. 立法諮詢小組
核心工作:召集時機為立法相關議題之討論,如未來討論到scope of practice, code of ethics,以及考試的方法等。
經協會第九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開會決議推派(提案三),並徵詢委員同意後任命。
諮詢委員(按姓氏筆畫排列):
吳佳慧、林歆敏、林宜穎、邱雯琪、翁宇蓉、張乃文、陳洛婷、陳雅琦、楊佩潔、劉士愷、劉又瑄、賴欣怡、賴彥伯、鄭祺怡、鄭愷雯